山东省新闻媒体单位恪守职业道德拒绝违法广告
倡议书
2014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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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断提升新闻媒体单位公信力,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广告发布质量,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等8家省属、济南市、青岛市新闻媒体单位向全省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科学发展,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效益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围绕中心工作,谋划长远发展,充分发挥广告在引导正确消费、推动经济发展、培育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创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切实加强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守法和诚信意识,坚决抵制虚假、违法、低俗广告,不以任何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严格落实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两分开的要求。发布的广告内容做到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绝不以经济效益为由损害媒体公信力,绝不以市场竞争为由违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任何时候都要积极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三、坚持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广告经营有关规定,实行新闻报道、广告经营两分开,主动公开广告收费标准,不随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尊重广告客户的媒体选择自主权,不打压、不诋毁竞争对手,不以非正当手段承揽广告业务;严格广告发布程序,健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和广告发布“三级审核制”,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
  四、热衷公益事业,弘扬社会正气。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强化公益广告发布行为,弘扬优良传统,宣传先进文化,以更多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引导社会公众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媒体单位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服从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积极配合管理机关的执法行动,及时、如实地提供有关证据。对有关部门公告或责令停止发布的违法广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发布,最大限度避免违法行为的扩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遵守“山东省广告行业自律规则”,维护广告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广告行业科学发展。 

倡议单位:
大众报业集团 山东广播电视台 山东商报社 山东教育电视台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济南广播电视台 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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