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咋成了私人定制
市民觉得不合理,交警表示不合法
2014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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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婷婷 实习生 徐浩

  随着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停车位也变得越来越抢手。28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在市中区解放路和文化路交叉路口,有个商家在公共停车位旁大树上挂上了“非本店会员禁止停车”的牌子,王先生觉得不合理。
公共停车位随意被私占
  王先生说,27日他到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办事,找了半天好不容易在对过人行道附近发现有空车位,可是却发现路旁大树上挂着“非本店会员禁止停车”的牌子。“路旁的停车位,不是公共停车位吗,为什么会变成店家的私人用地?”王先生十分困惑。
  家住马庄小区的孙先生也有相似的经历。他上周开车到市中区消防支队附近买东西,见对面马路上的停车位空着,便打算将车开进去。然而,正当他倒车时,发现一个非本店消费者禁止停车的挡车三角架。孙先生很不理解,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就成私人的了呢?附近商铺的店员告诉孙先生,这家专卖店很久以前就已经将那个车位占为己用了。对此,孙先生仍想不通,马路上的人行道上划出停车位,不是为了方便市民使用吗,怎么可以成个人的“专属”?记者看到,一些市区道路上划出了很多公共停车位,一些商家总是利用五花八门的理由来私占停车位,让市民无法停车。
  除了道路旁的公共停车位外,还有很多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也被附近居民变成了“私人停车位”。“以前这是我们邻居公共的停车位,现在成了‘私人停车场’。”桃园小区的李女士说,几个月前,小区过道被人安装了车位锁,“现在路面不太平整了,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桃园小区是一个老小区,当初建设时基本没有预留车位,所以现在一些有车的居民纷纷在自己“中意”的空地上安装了车位锁,将公有的空地“私有化”。
交警:私占公共停车位不合法
  记者了解到,私占公共停车位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对于那些商家五花八门的私占理由,市中区交警大队交警表示,“交警部门统一施划的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任何人都有权利停放进来。商家以私有自用的名义占用公共停车位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由于公共停车位一般是为了方便市民在必要停车时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如果市民私占公共停车位就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市中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张女士表示,每一位市民都要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遇到私心商户设桩私占道路内临时停车位,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据悉,除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因此像私设路桩,占用门前临时停车位的做法是违反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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