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聘任15名法律顾问
郭树清勉励他们要勇于担当,对不守法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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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树清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勉励他们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于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真正做到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

  本报济南7月29日讯(记者 高扩) 29日上午,省政府举行聘任仪式,聘请15位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勉励他们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于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真正做到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
  会场上,郭树清不时与各位法律顾问交谈、交流。随后,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向阳、烟台大学教授张平华、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波、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巧良代表15名法律顾问先后发言。四位法律顾问的发言,郭树清都做了认真记录。
  郭树清表示,各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具有精深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受聘省政府法律顾问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大家尽快熟悉政府行政管理的流程和规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务。要尽职尽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用法治思维发现和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协助政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于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真正做到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多做研究,多提良策。
  郭树清同时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工作,尊重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此次聘任的15名顾问,7人是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人来自律师事务所,专业和研究方向涉及宪法、行政学、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等多个方面,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省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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