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庭正式就李昕与俱乐部合约纠纷开庭。 新华社发
本报记者 叶嘉利
29日上午,前浙江女篮主教练李昕状告俱乐部提前解除合同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处于风暴中心的当事人李昕和俱乐部负责人赵兵均未出庭,而由代理律师全权处理。一天的庭审并没有得出结果,双方在互相指责与推诿中,事件出现了转折,李昕方面承认了合同中有夺取总冠军的指标,而且庭审不出意料地转向另一个焦点,那就是球员罢训和李昕打骂球员的争论。
李昕口中的3年保障合同,到底是不是无条件全额保障?合同里有约定李昕需要夺取总冠军的指标,如果完不成指标,是不是意味着俱乐部就可以单方面解约?从法律意义上看,李昕的3年每年60万薪水,如果是无条件全额保障,那么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点不容置疑,但是夺冠条款的出现,却让每年60万的薪水看起来不那么稳当。
何为全额保障性合同?李昕的律师认为,那就是不管李昕受伤了、执教水平如何,甚至是病危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俱乐部必须支付薪水。合同签下,白银滚滚来,比如说以前湖人的主教练布朗,体育界不乏各种各样的水货,拿着高额薪水,俱乐部还得给钱,只能当这个冤大头。然而就连李昕的律师也坦言,这样的全额保障性合同在国内的法律里还得不到全面的保护。
稠州俱乐部如果真不想要李昕当球队教练了,那么大可以把薪水发给李昕,然后让她走人,花钱消灾,也就没有讨薪不给的闹剧。俱乐部既然不想给钱,那么最有力的武器也就是冠军条款,如果白纸黑字上写着“不夺冠就走人”,那么李昕被解聘也不会有脾气。李昕方面表示,有夺冠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稠州俱乐部则针锋相对地表示,夺冠非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量。合同的细节,没有交代清楚,这是一个遗憾。模棱两可的指标,才造成了眼前的闹剧。
除此之外,俱乐部还使出了一个狠招,那就是找队员出庭作证李昕打骂队员,作为李昕应该下课的佐证。可笑的是,当初球员反映李昕辱骂队员,集体罢训的时候,俱乐部是站在李昕这边的,还对罢训队员点名处罚。现在俱乐部却出尔反尔,称当时的处罚公告失实,还拉出两个队员来作证李昕确实辱骂队员。这简直就是把俱乐部的信誉当成儿戏。当初请李昕来执教,诚心诚意用3年合同把人家打动了,后来解聘的时候,却丝毫不讲情面。
说白了,中国篮球还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圈子,很多教练员因为人情和义气,在俱乐部执教即便成绩不出色,导致最终下课,也大多是双方和平协商的结果。多补偿几个月薪水,息事宁人,大多也不会闹出讨薪风波,私下完事就行了。但是李昕却不是,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必须按照法律条文来讨个说法,从法治契约角度来看,李昕值得钦佩。
李昕在稠州俱乐部肯定是待不下去了,双方在庭审后均表示愿意和平调解。这件事到后来,仲裁调解书可能也不必下达了,很可能还是私底下赔点钱,息事宁人。遗憾的是,一件轰动整个篮球圈的讨薪事件,原本可以借此机会改善签约的大环境,但很可能就这样没结果了。互相扯皮不是好事,公事公办,遵守契约精神才是正途,才更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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