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
该不该另交费应看合同约定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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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该情况,记者向济南市物价局咨询。据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郝先生的遭遇恰好是驾照考试新政策调整的阶段,此前物价局曾经处理过此类问题。对于郝先生遇到的问题,也曾经做过答复:学员在新收费标准文件出台前参加培训的,应按原收费标准执行。新收费标准出台后报名参加培训的,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上述答复是针对驾校学费的问题,而郝先生交纳的2100元钱,并非是该驾校收取的学费,而是向另一驾校交的场地费。因此,对于该情况,应当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协调。“学员报考驾校,一般都会和驾校签订一份合同,上面明确规定了收费事宜。如果合同上写明收费包括场地练习的费用,那么郝先生交的学费就包括场地费,驾校让学员再另外交钱不合适。如果合同上并没有标明收费明细,那郝先生应当跟驾校协调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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