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不搞一刀切537辆公车被裁掉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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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至今,成效明显。截至今年6月底,纳入改革范围的部门、单位已转让和报废公务用车537辆,占车改单位公车总量的60%,改革后部门交通费也比原来降低三成以上。  
  2011年,针对公车使用中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浪费大等问题,潍坊启动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为避免“一刀切”的改革模式,潍坊探索建立了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更新报废、经费总量控制、部门自主管理”的模式,效果明显。   在种种“锁链”加身之下,公车逐渐收束它的气焰。截至2014年6月底,纳入改革范围的部门、单位已转让和报废公务用车537辆,占车改单位(除学校、医院、公检法外的其他单位)公车总量的60%。此外,由于实行交通费总量控制制度,减少了交通费挤占其他公用经费的现象,改革后部门交通费比原来降低30%以上。加之司机的分流、转岗、解聘,人员经费也明显减少。   公车改革虽好,但因为牵扯到方方面面,目前的一些文件要求,仍不能解决所有公车的改革问题,潍坊在车改中也不断进行改进和细化。记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14个部门纳入执法执勤用车保障范围,并分别确定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办法。其他未纳入范围的部门,如交通、安监等,中央未明确纳入范围,地方无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的依据。再者,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未将公检法等部门纳入范围,目前这部分单位为节约支出、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探索适合公检法部门的车改模式,但由于这部分单位工作性质主要以执法检查为主,执法车辆较多,难以找到节支高效的车改模式。
        本报记者 韩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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