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17条短信,追回丢失手机
一名大学生捡到手机拒不归还,民警帮忙要回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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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潘旭业 实习生 孔鹏鹏 通讯员 梁铁君 孙敬邦) 由于一时大意,开发区居民张女士将刚买的苹果5S手机落在某俱乐部乒乓球台上。一名在校大学生捡到后拒不归还,民警给这位大学生连发了17条短信,才将手机追回。
  28日10时许,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民张女士求助电话,称在某俱乐部健身时,将一部刚买的苹果5S手机遗忘在乒乓球台上,待想起来回去寻找时发现手机已经被人拿走。张女士打过去电话,一名男子接通后得知是失主欲索回手机立即挂断了,张女士无奈向警方求助。
  青岛开发区长江路派出所民警通过查询俱乐部监控和会员登记信息,发现捡到该手机者是区内某大学的一名在校学生杨某。民警拨打了其在俱乐部登记的联系电话并说明来意后,杨某什么都没说又直接将电话挂断。长江路派出所民警查清事实后,又多次拨打了杨某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此时,民警试着给杨某的手机发了条短信。“你好,我是长江派出所民警,如果你捡到别人的遗失物拒不归还,将涉嫌侵占,请不要因小失大触犯法律。”可短信石沉大海,过了好久也不见回复。民警再发短信:“你是一名大学生,今天可能是一时贪念作祟犯了错误,相信你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希望你能有勇气改正错误……”28日当天,这位民警总共给杨某发去了17条短信,但是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
  28日8时许,等候在手机前的民警收到了对方发来的一条短信:“好吧,我承认我错了,我改正。”民警见状,赶紧回复:“我们现在在你学校附近,你在什么位置?”对方接着又回复:“我没脸见到你们,手机就在图片显示地点的草丛里,你们原谅我吧,对不起。”
  民警根据杨某发过来的图片以及地点说明,在滨海大道一处路口旁的绿化带中找到了张女士丢失的手机。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张女士连连称谢。
  民警介绍,像杨某这种明明捡到失物拒不归还的情况,涉嫌侵占罪;如果失主无法联系到杨某而报警,警方通过立案侦查找到杨某,那杨某就可能涉嫌盗窃和侵占罪。民警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时,千万不要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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