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同比好转获137万补偿金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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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7月29日讯(记者 路伟) 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泰安获得137万元补偿资金。
  和去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相比,今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4年第二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泰安获得137万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各市收到资金后,要严格按照《办法》及国家和省关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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