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子头话题征集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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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济南市制定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明确,非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累计时间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以予以抵分奖励。这一协助维护交通可抵分的规定引来争议。协助维护交通,能否抵分?对此,您怎么看?这一规定操作性如何,会不会带来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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