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夏阳光低保“照”民心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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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通讯员 柴洪亮 史燕 盛海萍) “每个月低保补贴400多元,养老保险金140元,另外还有种粮补贴、农资补贴等收入。”长清区张夏镇桃园村77岁的姜大爷充满了感激。
  近年来,长清区张夏镇把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全镇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实现了困难保障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阳光操作”。 
  同时,该镇通过政策宣传、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方式,大力推进“阳光低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定低保对象严格执行“户报、村评、镇审”流程,坚持实行村级民主评议公示、镇政府审核公示制度,全面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为切实维护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张夏镇及时把握困难群体动态变化,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有升有降”。劝说享受低保救助后生活情况好转、具备一定致富能力的家庭退保,对因大病、大灾或因子女上学而出现返贫现象的家庭,按照程序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去年以来,全镇共有110户村民脱贫致富,主动退出低保行列。 
  在不断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和“满意度”的基础上,张夏镇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困难保障工作的“温暖度”。为农村五保户代缴新农合医疗费,将低保标准从每人1800元提高到2500元,把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从1800元高到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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