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照”原文: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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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请严“乡饮”报部之例,以杜冒滥事。
乾隆二十五年十月十二日奉准。
礼部咨议制司,案呈礼科抄出本部议复“顺天府尹程(1),条奏‘乡饮酒礼’一疏。”乾隆二十五年九月十五日题,本月二十日奉旨依议。钦此。钦遵抄出到部,抄录原题行文该抚,一体钦遵可也。计粘原题一纸,内开:该臣议得“乡饮酒礼”,顺天府及各省州、县于十月初一、正月十五两次举行。设宾、介、僎主酒席。凡以申明朝廷之法,敦叙长幼之节。其举报乡饮,责成地方官据实遴访,不得徇情滥举。倘所举冒滥,题参议处等因(2),咨院行司奉此。除通饬(3)外,兹据章丘县儒学“详”(4),称李文美,年五十五九岁,实系年高有德,允协(5)乡评,堪充“大宾”。相应印给执照,以杜假冒滥充,而重大典。毋得妄生事端,致干革除,须至执照者。
右照给李文美收执
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初一日
布政使司印
就本“司照”看,其内容可分三部分。一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月十二日礼部题奏朝廷后答复顺天府(北京)程府尹(程观泰)的文件,内容大体是举行“乡饮酒礼”的时间,所设职事,以及举办意义。二是严格遴选“乡饮酒礼”的宾、介、僎的人选,杜绝“假冒滥充”,并“通饬”各省州、县,告诫各有关官员,“不得徇情滥举,倘所举冒滥,题参议处。”三是据章丘县儒学的“详”,按李文美(执照人)的年龄德行,批准充任本县“乡饮酒礼”的“大宾”,并将“司照”给予李文美收执等。发照时间是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初一日。发照衙门为(山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据老年人讲,凡充任过“乡饮酒礼”中的宾、僎的人都会感到非常荣耀,在被批准充任“宾、僎”后,亲朋都会设筵庆贺。乡间每逢红、白事便邀请充任过“乡饮酒礼宾、僎”的人为宾相。在各氏族的族谱、家谱中,在曾充任“乡饮宾僎”的人名下,也会霍然标明,以示崇荣。由此可见当时官府和民间对“乡饮宾僎”的尊重程度。虽说繁文缛节的“乡饮酒礼”,多有封建糟粕,但从中可知中华民族这个礼仪之邦的深厚文化积淀,特别是“乡饮酒礼”中的“尊老敬老、孝敬父母”,“遵守法度,和睦邻里”等内容至今仍传承不已。
注释:
(1)顺天府尹程:“程”指程观泰,时任顺天府尹。顺天府尹是明清时北京的政务与治安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为正四品。
(2)等因----奉此:“等因”和“奉此”都是旧时公文用语,“等因”用来结束所引来文,“奉此”用来引起下文。
(3)通饬:即通令,把同一命令发往各地。
(4)祥:旧时下级将案情向上级报告请示。如《红楼梦》:漏报填格,详府审转。
(5)允协:确实符合之义。如《书·说命》:“王忱不艰,允协于先王成德。”
至清代,每岁由各州县遴访年高有声望的士绅,举行乡饮酒礼。所举宾介姓名籍贯,皆造册报礼部。另一张《注册》,即为当时呈报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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