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黄标车即将退出舞台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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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31日讯(记者 邢孟) 近日,《菏泽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出台。目前菏泽市现有黄标车47939辆,2014年下半年淘汰19176辆,剩余车辆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
  7月31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二所获悉,为加快推进菏泽市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淘汰更新工作,有效地减少全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结合菏泽市实际,菏泽市政府出台《菏泽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状态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先行强制淘汰、注销。外地转入菏泽的机动车未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
  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有关部门将扩大限行区域,由市城区扩大到县城区以及高速公路。
  另外,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尾气检测不合格不得核发环保检测标志,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为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报废车辆的唯一性并解体,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汽车市场交易,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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