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改进工作方式转变作风,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
群众来电咨询要当场答复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樊伟宏) 为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相关文件,就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出意见。
  意见要求,要建立群众诉求事项分理、办理机制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意见诉求收集、汇总平台。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对收到的市民投诉事项按照行政区域、部门职责、轻重缓急程度等进行分理。对群众咨询性来电(电子邮件、来信),由12345市长专线电话工作人员查询政策数据库后当场予以答复,对政策把握不准或群众不满意的,由工作人员联系有关部门、单位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后向来电人反馈。
  对群众诉求合理合法,且具备办理条件的投诉事项,要迅速调查处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要明确、具体,并注明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不得以“正在办理中、正在调查中”等表述代替最终结论。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收到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报告后,及时回访投诉人,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对群众诉求合理合法,但问题较为复杂,调查处理需要时间较长的,要及时书面向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写出延期办理说明,办理完毕后及时报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征求投诉人的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投诉事项,由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牵头,通过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理,相关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对因推诿扯皮,影响问题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群众事项除当场答复的外,都要将办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