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万元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已到位
五千余名残疾人将获补贴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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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31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朱勇) 滕州市残联经过调查摸底,会同滕州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做好滕州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落实滕州市级补贴资金,目前177万余元的生活补贴资金已经到位,滕州市5929名低保重度残疾人上半年的生活补贴将陆续发放。
  按照滕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滕州市低保重度残疾人是指具有辖区常住户口,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类别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资金遵循属地统一管理、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由各级列入预算。纳入补贴范围的残疾人员,每年将定期领取生活补贴资金。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切合实际,真正把补贴资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身上,滕州市残联自今年4月份开始对全市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镇(街)残联做了大量细致的筛查工作,逐村到户的核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信息及时登记汇总,经镇(街)残联初审后,滕州市残联又进行了审查备案。
  审核过程中,滕州市残联严格按照残疾人证(第二代)和低保证两证俱全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及信息输入有误的人员信息进行了反馈,并及时督促镇(街)残联修正。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出台了相应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落实匹配资金,及时调度匹配资金落实情况。实施资金发放动态化管理,确立了受助人员定期审核制度,及时将新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从而确保了补贴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工作人员表示向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可以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对于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缩小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差距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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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名重度残疾人 将获护理补贴
  本报枣庄7月31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朱勇) 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的照料、护理负担,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滕州市残联根据相关要求,开展了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目前,滕州市1079名重度残疾人将享受到残疾人护理补贴,38万余元的补贴资金将陆续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根据枣庄市《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具有滕州市常住户籍,年龄在16至59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表现为基本运动功能丧失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照料的一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滕州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开展是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之后的又一项惠残利民政策,滕州市残联将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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