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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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给电
德城区某花园小区李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去物业公司购电,物业公司却以未缴纳物业费拒绝售电。
李先生为该花园小区的一个租户,但是入住后李先生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找房东多次协商,可房东也拒绝缴纳物业费,并表示自己不在此居住,不应缴纳物业费。
因双方没有约定物业费由谁交纳,房东与承租户都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很无奈,如果物业公司不采取拒绝售电的方式,则无法及时追偿拖欠的物业费,因物业公司运转费用主要来源于物业费。如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坚持拒绝售电。
对此,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办认为,租户与房东应当积极进行协商,明确由谁缴纳物业费,最好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由租户缴纳还是出租户缴纳。
本报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王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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