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进工地,先“验明正身”
建管局严查施工现场企业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弄虚作假可举报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蓝娜娜) 伪造资质证书等证件、私刻企业公章,针对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问题,4日,青岛市建管局下发通知严查施工现场企业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建立施工现场弄虚作假行为举报制度,并规定发包企业负主责,监理企业要监督。隐瞒问题不报,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近期,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或个人采取伪造资质证书、入青信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证等证件或私刻企业公章等手段违法违规承揽工程,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4日,建管局下发《关于加强对施工现场企业和人员身份真实性核查的通知》,建立施工现场弄虚作假行为举报制度,发包单位要承担真实性核查的主要责任,监理企业行使监督职责。对企业和人员身份审查不实、监督不力、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进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发包单位要承担真实性核查的主要责任。合同签订前,发包单位须严格审查各监理、承包(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并多方核实证书真伪及有效期。企业进场后,发包单位要严审相关人员证件原件。监理企业要行使监督职能,一方面监督审查承包(分包)企业资格,防止转包、挂靠现象发生;一方面监督审查现场施工人员资格。 
  承包(分包)企业不得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冒用本企业资质承揽工程,抵制各种形式的挂靠行为,不得违法私刻公章或伪造证件,不得出借本企业资质或违法收取“挂靠费”,不得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包工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