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捡10万元巨款 大义还失主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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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曲华冰) 7月31日,在临港区苘山镇,市民刘长青在马路边摆摊时,偶然拾获10万元现金。刘先生报警后和民警一起寻回失主,将10万元如数归还。  据刘先生回忆,当天他在路边摆摊售卖水果时,看到摊位旁的路边有一个类似邮包的包裹,刘先生过去一看原来是厚厚的一沓钱,包裹外贴有一张打印的白纸,上面写着“工商银行10万”,包裹外用胶带缠绕。刘先生捡到巨款后,想到丢失钱财的人肯定很着急,一定会回来找寻,便将钱放在摊位上等待失主。有前来买水果的市民还询问刘先生摊位上怎么放了这么多钱,刘先生开玩笑地说,“钱是假的。”
  刘先生一直等到晚上,并比平日晚收摊一个多小时,最终没有等到失主。8月1日一早,刘先生又早早出门摆摊,希望能早点等到失主。等到中午时也未见失主前来寻找,刘先生便决定报警,“不义之财,不是我的,我不会占为己有。”刘先生说。
  临港区苘山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后,看到失主丢失钱财的地点位于某银行附近,判断可能是市民存、取钱时大意丢失的。民警便在周围走访寻觅失主,恰巧遇到前来寻找钱的失主易某和于某。原来,二人来从河北来威海收貂皮,当天没有收到中意的貂皮,将携带的大量现金放在车上,途径苘山某银行时,二人准备将钱存入银行,没想到钱不小心从袋子里掉在马路上。
  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通过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同时调取附近小区监控,确认易某和于某就是失主,遂将10万元钱返还。接过失而复得的10万元现金后,二人激动地对民警和刘长青连声道谢。
  据民警介绍,刘长青先生家境不是很好,靠售卖水果为生,平日做了不少好事,对于这次捡巨款归还一事,民警说“不觉得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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