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的高速安全条例要求安儿童安全座椅,不少家长不当回事
买“儿童椅”都敷衍,你真大胆呀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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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淄博银座商场,市民选购儿童安全座椅。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王硕
  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本月起实施,针对0至4周岁的儿童,未安装或错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成为该条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但有部分家长认为不安儿童座椅也不处罚,因此敷衍了事。但高速和交警部门提醒说,安儿童安全座椅是为了孩子出行更加安全,不管是否处罚,家长都应该安装。

十几天销量增两倍
  其实,私家车主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关注从今年5月底便已开始。“省里新出台了一个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有孩子的车主必须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短时间里倒也有不少人来咨询,有的也提前买了。”张店义务小商品城内一家从事儿童用品的批发商介绍说,与往年相比,七八月份商场的批发量也几乎翻番。
  但真正出现购买热潮却是8月1日前后。“单单是这两周,购买量就涨了两三倍。”张店华光路上一家汽车装配商店负责人张元(化名)告诉记者,仅从8月1日至3日,他便卖出了3套座椅,而前来咨询的私家车主则少说有十几人。

不少市民敷衍了事
  儿童安全座椅关注率及销量的升高只是这场热潮的一面,其另一面却是多数市民的观望、敷衍心态。
  “销量虽然有所提升,但大多数顾客还只是咨询价格,购买欲望并不强烈。”一家儿童用品专卖店的销售人员说,前来咨询的顾客中便有因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上高速而被查获的案例,但对方却只表示了解,因为新条例并没有规定该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有的市民想趁着假期到外地自驾游,又担心在高速路上被查,所以才买一个安全座椅。但考虑到平时不怎么上高速,孩子转眼就长大了,选购的时候也就不大在意质量。”汽车装配商店负责人张元说,虽然最近有很多车主购买儿童安全座椅,但他们大多只关心价格,一般都是买最便宜的,对产品质量却疏于考察。

高速公路交警: 选购儿童安全座椅不可心存侥幸
  新条例虽然对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做出了明文规定,但并未有处罚措施。高速交警也只采取查处并批评教育的方式,并不进行相关处罚。“私家车主如果因为没被处罚而心存侥幸,随便买个儿童座椅敷衍检查,这很可能就埋下了隐患。”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李洪勇说,高速公路车速较快,倘若高速行驶中紧急刹车,孩子便容易脱手,造成致命的伤害。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而据一项实验统计,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减少17%的死亡率。
  “倘若车主决定为孩子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孩子的安全便应该是第一考虑因素,那么产品的质量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李洪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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