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被通报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8月4日讯(见习记者 王开元) 3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中共枣庄市纪委再次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市地税局副调研员李某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对其女儿违规在山亭区桑村镇政府领取补助没及时纠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女儿违规领取的补助;时任山亭区桑村镇党委书记张某某、镇长刘某某被诫勉谈话。
  二、市地铁局驾驶员杨某违规使用公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市地铁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市地铁局局长魏某某被批评教育;市地铁局副局长赵某某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
  三、滕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彭某某违规发放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收缴。
  四、薛城区气象局原局长张某违规发放福利及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福利费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薛城区气象局办公室主任董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福利费;责令区气象局其他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的福利费。
  五、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田某工作日中午饮酒,被市地税局市中分局清退;市地税局市中分局主任科员侯某某、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石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地税局市中分局纪检组长梁某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
  六、峄城区底阁镇卫生院院长张某违规饮酒及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强化组织观念,严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