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完善学生各阶段资助体系
幼儿园孤残儿童一年可获1200元
2014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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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5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王亚南) 近年来,德州市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覆盖学前、高中、中职、高等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都能享受到不同形式的政府资助。开学季到来之前,各学段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以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目前,德州市学生资助体系已经实现了学前、高中、中职、高校学生全覆盖,资助采用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学前教育方面,德州市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德州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年人均12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
  普通高中设有国家助学金,对家庭困难的高中生给予学习和生活费资助,年人均15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
  中职生有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两项政策,助学金年人均1500元,政府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不再享受助学金。对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职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在高等教育学校方面,德州市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高校在校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学费资助等多种措施并存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家庭困难的准大学生可以采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式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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