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达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
违反高温规定 七工程被叫停
2014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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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5日讯(记者 刘婷婷) 5日记者获悉,针对今年高温天气持续较长的特点,枣庄市建管局要求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更加突出安全管理,重点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和防触电事故。尤其是对于高温条件下违规露天施工的工地,将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据悉,高温期间督促各施工企业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加强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加强饮水和食物管理,保证每天供给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并配备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丸等防暑降温药品和其他日常药品;同时,要求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中午11点到下午3点要停止露天作业,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7℃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另外监管部门还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要发布预警和提示各项预防措施信息3次。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高温天气值班制度,公布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值班电话;同时要求各施工现场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值班带班,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
  针对高温天气,建管局专门在各区(市)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组织人员对市中区、薛城区、枣庄高新区和部分市直工程项目进行了暗访巡查,当场停工了7个违反高温停工规定的工程项目,对没有完全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的12个项目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还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高温停工规定执行情况监管的覆盖面和巡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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