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个小城镇 集中“整容”100天
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整治,各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014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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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蓝娜娜) 7日,青岛印发《青岛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集中100天时间,通过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六方面对76个小城镇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各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7日,《青岛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布,定于8月5日至11月15日,集中100天时间,在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辖区内43个建制镇和33个街道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此次整治以打造“洁、绿、亮、美、序”的小城镇环境为主题,从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完善小城镇环境综合管理制度,建立市场运行、部门监管、城乡同治的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机制。
  据悉,76个小城镇将通过六大方面进行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整治城镇主干道、广场、公厕、小街小巷、居民楼院;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和袋装化收集,在镇驻地淘汰开敞式垃圾运输车,鼓励使用压缩垃圾清运车;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和垃圾运输超载、洒漏、乱倒行为;推广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在园林绿化整治方面,开展植树增绿,见缝插绿行动;主干道、河道两侧增植高大树木、常绿树种;镇驻地建有青岛地方园林特色的绿地广场;街道及庭院要拆违补绿、拆墙透绿,努力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小城镇绿化景观;镇区做到无枯树死树,无裸露土地,无杂草垃圾。
  在道路交通整治方面,整治车行道、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等,打造市政示范路;规范道路交通信号和标识、标线,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同时,对市容秩序进行整治,加强对便民摊点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建设便民摊点群;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沿街跨门经营行为;加强室内市场建设,鼓励退路入室、退路入院;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
  在广告牌匾整治方面,抓好主要干道和主要街道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清理整治,对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全部拆除;对虽经行政许可但不符合新的设置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要进行整改提升;规范门头牌匾设置。此外,通过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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