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那些被误“毒”的食物
检测出“有毒”并非都是食品安全问题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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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好看、足球热闹、房子不能少,啥也比不上我们盘子中的粮食和蔬菜重要,而我们又对它们有多少误解——
那些躺着中枪的食品
这确实是耸人听闻的逻辑。“西瓜爆炸”归结于“膨大剂”的使用,而“膨大剂”又被归结为“植物激素”。
2011年夏天,不仅有“西瓜爆炸”,还有草莓“膨大”、香蕉乙烯利催熟等诸多让人瞠目结舌的“毒食物”事件,甚至有专家指出大量食用这些食物或导致性早熟。
也正因如此,上述蔬菜水果全行业滞销,大批果农菜农欲哭无泪。
事实上,“植物激素”只是“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俗称。它可以促进或改变植物的生长周期,使之符合人们的期望。它对植物有激素效应,但人与植物差得太远了——植物激素与人类激素的差别,就像花粉与精子的区别那样大。
我们说这些物质应该“规范使用”,并非过量就会有毒,而是作为高纯度化学物质,不当使用可能带来一些风险。这些风险就像酒精、食盐、醋的不当使用也会产生危害是一样的。
勾兑的酱油、勾兑的醋、味千拉面的汤、一滴香与“化学锅底”、老酸奶、牛肉膏调味的肉……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使用了“合成”、“调制”、“勾兑”、“添加”等非传统的方式来生产,但有意宣称是“天然”“传统”的产品,或通过暗示的方式来实现。
实际上,这些产品本身是合格的,在国外也是广泛存在的产品。只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它们并没有安全性的问题——如果不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传统”“天然”的食品也不安全。
它们的问题是误导消费者,涉嫌商业欺诈。打击与处理是应该的,但并不意味这些食品有害健康,这些事件也不构成“食品安全事故”。
超标不等于危险
滥用不等于有毒
公众之所以忽视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好处,而关注“可能的风险”,还来自于添加剂“滥用”印象。
“滥用”的第一种情况是“过量使用”。比如亚硝酸钠炸鸡致死的事件,这是真正的食品添加剂引发的安全事故,但或因“犯事”的只是小商贩,并没有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充分关注。
第二种情况是合法食品添加剂超出了使用范围,染色馒头中的柠檬黄是合法的色素,不大可能产生危害,但现行国家标准并未批准它用于馒头中,所以也算“滥用”。
第三种是掩盖劣质原料,这种情况确实会带来安全问题。比如染色馒头回收陈馒头处理再卖,香精包子也是如此。
滥用食品添加剂是违法的,但第一、第二种情况却不一定达到“有毒”的程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是一个执法的标准,而不是“有害”与“安全”的分界线。
比如,甜蜜素是经常被超标使用的一种甜味剂。它在饼干糕点等食物中的限量是每公斤0.65克,超过这个量就需要下架,但这并不意味着每公斤用量为0.6克的就安全,而0.7克的就有害。实际上,它的安全摄入量是每天每公斤体重11毫克。对于一个成年人,大致就是每天吃0.65克,长期吃都可以认为没有危害。也就是说,对于甜蜜素含量合格的食物,每天吃一公斤都没有问题。即使超标一倍(即每公斤1.3克),也需长期每天吃半公斤,这依然在安全范围之内。对于多数人来说,要吃这么多含有甜蜜素超标的食物,实属不易。
食安事件
为何“扎堆”?
当前,在剧烈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中,我国正处于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易发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实现的快速发展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走完的历程。因此,西方国家在不同时期渐次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在我国是集中、突出地暴露。
目前,我们不仅有商家出于逐利目的带来的假劣食品药品问题,还得应对大工业生产和现代风险社会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如转基因食品和创制新药的未知副作用。可见,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处于各类问题并存、矛盾交织和风险聚集的阶段。形象地说,发达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分阶段出现的,我们则是“扎堆”出现的。
美国人吃下去的
食品添加剂
比中国人多
在一个缺乏信任的大环境中,标准问题的争执,是许多人认为的“源头问题”。实际上,标准只是这个监管体系的一部分而已。以国人关注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举例,云无心说:“美国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比中国的多,多数标准与中国的差不多,具体项目上有的严格一些,有的宽松一些。食品添加剂主要是用于加工食品中,而美国社会的加工食品消费量比中国要大得多,所以美国人吃下去的食品添加剂应该会比中国人多一些。”
没有听错,在诸多的有关食品的标准上,我们与国外的相比,大同小异,但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影响着食品安全的结果,云无心说,中国的食品标准并没有什么明显问题,只要能够得到切实执行,足以保护公众健康。
现在对标准的争吵往往是发泄对主管部门的不满和情绪之争。不健康食品主要是因为没有遵守标准产生的,不管制定什么样的标准,如果得不到执行也完全没有用。
(本报综合)
脑子进地沟油 比胃里进地沟油更可怕
吴恒 “掷出窗外”创办人
抗议日本,砸的是中国人的日本车;要是抗议美国,遭殃的就是中国人的美国车;未来,估计中国人的德国车、法国车也不能幸免。这不是爱国,这是病,得治。
这一年多来搜集的相关资料让我很清楚地知道:当下中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是非常严峻,且几乎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因此我们都应该做点什么来改变现状,个人的力量虽然微薄,但聚集起来,却也能对现实世界起作用。这也是为何我并非食品安全专业的学生,亦非对此感兴趣,却愿意投入时间精力于其中的原因。但经历了这个堪称“水晶之夜”的周末后,我觉得食品安全问题虽然严峻,但有更重要的问题迫在眉睫。
简言之,脑子里进地沟油比胃里进地沟油更可怕。
就算将来有一天,经过多方不懈的努力,中国的食品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那又如何?只是会让这些砸车的年轻人更有活力而已,让他们欺负弱者更带劲而已。我突然非常理解鲁迅的选择了:“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教育似乎从来只灌输我们正确答案,而不教我们理性思考、批判性思维。于是我们的世界观非黑即白,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全盘否定,不是朋友就是敌人。学了五年历史学后,我最大的变化是质疑一切论证过程不能说服我的结论,是更容易平和地接受不同意见,是更理解胡适先生的“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我国标准并不
低于国外标准
“我国食品标准低于国外标准”,事实真的如此吗?
事实上,我国在很多领域的食品标准并不比国外低,甚至比国外标准更严格。
以乳业标准为例,新修订的标准是我国婴幼儿乳粉的第四代标准,被誉为“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之一”。乳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内许多指标等同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标准,有些指标则是CODEX没有的,例如乳清蛋白要占蛋白总量的60%,提出了氨基酸模式,乳糖要占碳水化合物的90%等。南庆贤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标准中并没有乳糖占碳水化合物的比例等检测指标。
“并不能简单说哪个标准就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只是说在某些检测项目上比CODEX标准的项目多。比如要求乳清蛋白占蛋白总量的60%,提出氨基酸模式,乳糖占碳水化合物的90%等。婴幼儿奶粉,特别是一段奶粉,对于0-6个月的婴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乳清蛋白高,酪蛋白低,这对婴儿来说是好事。这意味着我们以更高、最好的标准来给婴幼儿提供第一口食物。”
我国拟推24小时召回
为规范食品召回、食品停止经营和退市食品处置行为,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就《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反馈截至2014年9月5日。
厂家知悉风险24小时内
提交召回计划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意见稿规定,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和一般召回。其中,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予以紧急召回。
意见稿指出,对于紧急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相关风险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通过提供在线咨询网址或者咨询电话等方式,解答各方咨询,并在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实施召回的相关情况,供公众查询。
卖家发现食品可能有害
应封存库存产品
在停止食品经营方面,意见稿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封存库存产品,通知相关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销售和消费相关问题食品。
违规网店未停业
网上商城或被停业
此外,意见稿还对法律责任予以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问题食品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并依法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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