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费比定损多828元该咋赔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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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韩笑) 一个月前,济南市民刘先生的车在一次事故中受损。车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后,维修费与定损价格产生了828元的差价,并要求车主刘先生支付这个差价。9日上午,刘先生经过多方投诉,最终事情得到解决,差价由4S店和保险公司协调解决。
7月24日,刘先生在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马路旁的台阶上,造成了车辆轮胎损坏。出了事故后,刘先生给太平洋车险的理赔员打电话。“我买的是全险,保险员说让我去银座汽修修车就可以了。我就把车送到银座汽车的一家4S店修理了。”刘先生说。
8月7日,刘先生的车修好了。“我去取车的时候,却被告知要支付828元的差价。”原来,保险公司和4S店对轮胎的报价不一样。刘先生的车共换了3个胎,再加上折旧费一共要付828元的差价。
8日,刘先生先后拨打了保监会、保险公司的电话进行投诉。9日上午,最终事情得到解决,差价由4S店和保险公司协调解决,刘先生提走了修好的车。“虽然事情最后解决了,但是为什么定损价和维修价不一致,两方都没给我一个合适的解释,这中间的差价也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买单。”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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