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落户门槛放宽,老百姓落户得实惠
不到俩月,菏泽落户近20万人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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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0日讯(记者 张建丽) 自6月份城镇落户门槛放宽以后,菏泽不少市民得到实惠。8日,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复生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做客市长热线。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登记出生落户256732人,其中新政策实施以来办理落户190238人。
  据了解,如今不论是婚生、非婚生,还是计划外生育的婴儿,公安机关都必须根据当事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及时为新出生人口办理户口登记。对非婚生或婚前生育的新生儿,在办理出生登记时除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外,还要提供非婚生育的情况证明,必要时还要由派出所对其非婚生育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如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或在前往医院途中出生,可凭亲子鉴定证明、住院分娩记录或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和户口本由派出所当场办理;超过一周岁的应凭上述材料由派出所先行受理,经调查核实再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刘鹏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出生一个月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孩子出生后,家长尽量别拖延,这样既保障了新出生人口的合法权益,也便于公安机关及时准确掌握人口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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