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16.9万元男子获刑5年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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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李孟霏 通讯员 唐玉沙) 孙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环翠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不服判决孙某上诉至威海中院。近日,威海中院维持原判。 
  2011年9月5日,孙某在中国工商银行威海分行办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17万元。同年9月23日,孙某通过朋友姜某在威海某置业公司POS机上套现17万余元。截至同年10月27日,孙某累计透支信用卡本金16.9万余元。中国工商银行威海分行多次催收,孙某仍不归还。 
  2012年3月8日,落网的孙某被提起公诉。环翠法院以孙某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孙某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3月8日他取保候审后消失。今4月29日,孙某再次被抓。近日,威海中院裁定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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