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出炉,党政机关率先“黄改绿”
淄博年底前淘汰三万余辆黄标车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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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进行黄标车检查。(资料片)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樊伟宏) 近日,市政府印发《淄博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淘汰工作将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后乡、先公后私、先营后非、补管并重的原则展开,要求到2014年年底前,力争在全市淘汰32706辆黄标车,2015年全年淘汰39975辆。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市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截至2014年7月29日,全市共有黄标车72681辆,2014年下半年要淘汰现有余量的45%,剩余任务2015年要全部完成。
  据《方案》要求,淘汰治理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后乡、先公后私、先营后非、补管并重、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对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以治理淘汰分布集中、污染严重的城市建成区黄标车为突破口,带动县城、农村地区完成淘汰任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淘汰黄标车,引领个人加快淘汰步伐。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力争201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国有企业力争201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的60%,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淘汰任务。
  通过严控核发营运证和限制使用,先行淘汰营运黄标车。各区县要立足实际适度提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加大黄标车限行管理和交通违法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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