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聘高校毕业生可获万元以上补贴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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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8月10日讯(见习记者 王开元 通讯员 刘玉明) 7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了解到,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可获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据了解,此举旨在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从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了解到,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正常经营1年以上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含创业者本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盈利能力。
目前,枣庄市此次符合条件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至2014年10月1日才满足经营1年以上条件。届时将获得获得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据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小微企业大多处于起步或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招聘大量劳动者,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小微企业吸纳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宽了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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