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拉横幅,向开发商讨钱
开发商:还不到和村里分成的时候;正在积极解决此事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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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张倩倩) 近日,莱山区孔家滩村的几十个村民每天都在福地隆城小区对面拉横幅。村民们说,福地隆城的地是村里的,村里与开发商共同开发楼盘,但楼房已经卖了好几年,村民们并没有分到钱。对此,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正在通过区政府、街道办同村里协商解决此事。
  据了解,村民们已经在福地隆城对面待了一个多星期了,每天几十个村民聚集在马路上,就是想跟开发商讨个说法。村民们拉的横幅上写着“开发商还我们的钱”。一名村民说,开发商用了他们的130亩地搞开发,合同在2007年就签了,从摘牌到开发、开盘,大多数村民对村里与开发商合作开发的事一无所知,也没有征得大多数村民的同意。另一名村民认为,用村里的土地盖房子,应当给他们补偿。
  孔家滩村的孔书记拿出一份烟台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村里签的一个合作开发协议。他说,这份协议是前任书记2007年与开发商签的,合同里明确规定“村里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方式,开发商以该项目宗地建设投入方式出资,双方合作开发”,村里负责土地证办理手续、拆迁等,开发商负责开发管理。
  记者在协议中看到:“房屋建成后,双方按实际建成面积进行比例分成,甲方(孔家滩)分40%,乙方(开发商)分得60%。”
  孔书记说,村里并没有分到钱。
  福地隆城开发商烟台云祥置业有限公司(由烟台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孔家滩共同成立)一名负责人说,开发商这边还有很多事情,现在还不到分成的时候,目前正在通过区政府、街道办同村里协调,开发商方面会根据签订的协议给村民一个结果。
  此外,这名负责人说,与孔家滩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后,楼盘的城市配套费、人防费、土地证办理费、契税等各种费用都是开发商垫付的,村里没出过其他钱。记者在协议中看到,开发商说的这些费用,是由甲方(孔家滩)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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