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五个湖泊有了“湖长”
2014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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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8月14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王彬) 青岛湖泊的保护实现“包产到户”。14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为了更好地保护湖泊,青岛莱西对莱西湖等五个湖泊实行“湖长制”管理。
  实施湖长制的湖泊为莱西湖(产芝水库)、青山湖(北墅水库)、龙泉湖(高格庄水库)、江山湖(堤湾水库)、月湖5个湖泊。莱西境内河流湖泊保护的总负责人是莱西市市长。按照“一河(湖)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体系,莱西市政府7位领导分别担任“河长”和“湖长”,对河流、湖泊的水生态和水环境持续改善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河流、湖泊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最直接的责任主体是河(湖)段长,由相关镇街、经济开发区或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承担直排口截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沿河(湖)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具体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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