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洋大骗”诈骗骗贷60余万
因犯诈骗、骗取贷款、信用卡诈骗数罪,近日男子领刑8年
2014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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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4日讯(记者 赵念东) 菏泽一男子以处理交通事故、办驾驶证、办手机号码、伪造房屋买卖合同等手段实施诈骗11起,涉案金额30余万,同时使用伪造身份证骗取贷款30万元,还以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多次透支5万余元。日前,该男子因犯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近日,牡丹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伪造相关手续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构成骗取贷款罪;其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牡丹区公安分局民警介绍,江某从2010年至2013年间,利用为他人办理交通事故赔偿、给他人在驾校办理驾驶证以及多次为他人办理手机号为由等方式,实施诈骗犯罪11起,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江某为了多渠道筹钱,在2008年4月,使用伪造的身份证骗取贷款30万元。”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由于江某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贷款本息,给金融机构造成经济损失40余万元。同时,江某还以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一张,多次透支5万余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拒不偿还。
  2014年2月24日,江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被牡丹区警方执行逮捕。日前,经法院审理,江某犯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成立,因案发后,江某归还在诈骗案、骗取贷款案中部分赃款,信用卡诈骗案归还所有欠款,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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