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五个湖泊都有“湖长”了
2014年08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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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王彬) 岛城湖泊的保护将实现“包产到户”。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更好地保护湖泊,莱西市对莱西湖等五个湖泊制定了官方“湖长”。
14日记者获悉,莱西市对境内主要河流和湖泊全面实施“河长”“湖长”制管理。莱西市市级“河长”制实施范围为大沽河、小沽河、洙河、五沽河、芝河、嵯阳河(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南岩水库)、长广河7条主要河流。另外,莱西市还在全省率先实施“湖长”制,实施范围为莱西湖(产芝水库)、青山湖(北墅水库)、龙泉湖(高格庄水库)、江山湖(堤湾水库)、月湖5个湖泊。镇街辖区内的河流、湖泊,将由镇街负责制定并落实辖区“河长”“湖长”制管理。
莱西境内河流湖泊保护的总负责人是莱西市市长纪家栋。按照“一河(湖)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体系,莱西市政府7位领导分别担任“河长”和“湖长”,对河流、湖泊的水生态和水环境持续改善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河流、湖泊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另外,每条河流、每个湖泊设立2—3名“副河(湖)长”,由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协助“河(湖)长”开展河流、湖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解落实任务,汇总提报河流、湖泊的污染治理和日常管理情况。
而最直接的责任主体是河(湖)段长,由相关镇街、经济开发区或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他们要对辖区河流、湖泊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负责,是“河(湖)长”制实施的责任主体,承担直排口截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道疏浚、沿河(湖)环境整治、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具体工作任务。莱西市环保局、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行业指导和污染整治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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