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为何全国统一印
2014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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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小的《出生医学证明》为什么还要全国统一印制?不少居民知道这样的消息后,可能都会有些不可理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居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其主要功能是:一是证明在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态;二是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三是新生儿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四是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五是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六是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正是由于这个证件的重要性,不少不符合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试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甚至伪造。为加强对该证件的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不得跨省使用或借用。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各级管理和使用单位根据年度需求做好订购计划,逐级上报订购数量。如年度使用量超出预订计划,可以于一定期限内追加数量。
  据悉,为增强《出生医学证明》的防伪功能等,我国已经使用过多个版本的《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1月1日起,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正式启用,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每次更换新版本都会增加很多防伪功能。 
  本报记者 李钢 陈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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