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挪用资金8万多被老板扭送公安局
2014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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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徐忠 孙峰

  27岁,对于一个小伙子来说,正是干事创业的好年纪,可刘某却没把自己的“精明能干”用在工作上,而是干起了挪用公司资金的勾当。刘某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在一家商贸公司工作,并担任某品牌奶制品的业务员,在短短4个月时间里,他利用推销送货之便挪用公司资金8万多元,事发后被公司老板扭送至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目前,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起诉。
业务员做手脚,黑了3万多元货款
  2014年2月起,业务员刘某负责在固定区域开车给客户送货,时间一长竟自己摸出了“门道”。利用公司的管理漏洞,刘某的路一步步走歪了。
  送货时,刘某持有一个终端机,在给客户送奶品后,终端机会“吐”出一张客户凭条,这张凭条由客户签字留存。产生交易后,公司那边也会有同步数据产生,以此来监控业务员的每日交易量。
  但是终端机有一个漏洞,只要业务员按下“取消”键,公司后台的内部数据就会消失,也就是说这笔交易没有产生。如果业务员在终端机上做了手脚,最后到底卖出了多少奶,公司无法掌握。
  刘某便利用了这一漏洞,货物销售给了客户,但在公司内部显示未销售。此外,有的客户不要凭条,刘某这部分的销售更是处于“真空”状态。于是,刘某将货款装进了自己腰包,挥霍完之后,再用这样的办法弄钱。
  长此以往,总会有马脚露出来。
  刘某只销售不登记,公司发现他的库存量显示越来越多。据了解,刘某送货时开的小货车最多能载价值3-4万元的货物,但公司监控到刘某的货物存量价值却达到7万多元。最终,公司发现刘某利用终端机的漏洞,挪用公司货款3.5万余元。
  事发后,公司老板将刘某扭送至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收取预付费、催要欠款装进自己腰包
  刘某不光将暗地销售的货款挪用,他还想方设法地巧令名目敛钱。
  据办案民警透露,刘某还利用公司的名义,收取客户的预付款。他采取的手段是,奶产品的促销活动即将到期,让超市交纳一定的预付款,购买的产品可以继续享受促销期间的优惠价格。在产品优惠价格的诱惑下,共有7家超市向刘某交纳了预付款,数额达4.4万余元。刘某虽然是在公司的名义下收取预付款,但只是给超市打一个收条,付款超市因为和刘某往来密切,多数也放松了警惕。
  公司还交给了刘某一项任务,催要欠款。刘某看好了这个机会又铤而走险,他明明已经向客户要来了欠款,却告诉公司欠款没要上来,总共索要货款4400多元,用于挥霍。
  经统计,刘某一共挪用资金8万余元。
个人能力很强 可惜没用对地方
  办案民警介绍,刘某个人形象不错,头脑清楚,逻辑思维能力和记忆能力出众,可惜没用对地方。
  民警说,该品牌奶产品数量众多,有三四十种,在与刘某就公司销售、库存、出库、入库等账目对账时,刘某对某种产品的数量等细节记得一清二楚,可以说是丝毫不差。
  一个年轻人的错误,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更是无形的。民警说,刘某老家在莱阳,之前也犯过类似的错误,父母把家里的房子、车子卖掉后替他还了债,父母也因此气出了病,没想到他仍不思悔改。刘某案发后,民警联系刘某的父亲,老父亲一气之下说没有这个儿子。
  本报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徐忠 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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