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学,又一批一年级新生将迈进学校大门。图为去年9月1日,济南某小学一年级新生展示“开学护照”。(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飞 摄
小区应建但未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如何入学?期房业主子女能否在新建小区配建学校就读?业主子女前期已在其他学校就读,后期实际入住该小区,能否转入学区内新建学校?日前,市中区教育局出台《市中区中小学入学及学籍管理工作须知》规定,期房业主因还未实际居住,其子女不属于新建小区配建学校招生范畴。
本报记者 李飞
配套学校未建成
孩子可就近入学
在等待11年之后,伟东新都小区的配套学校终于建成,并有望于今年9月1日交付使用。
类似伟东新都配建学校难产的小区在省城并非个例。小区建成了,开发商承诺建设的配套学校却迟迟不见踪影。近年来,省城新建小区越来越多,但开发商承诺的学校不少却应建未建。众多业主为了孩子的入学问题伤透了脑筋。
早在2010年,济南市政府就专门成立了“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出台《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对配套教育设施应建未建的,督促开发商按原规划或协议配建;对挪作他用的,限期恢复教育设施功能。
小区应建但未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该如何入学?日前,市中区教育局出台《市中区中小学入学及学籍管理工作须知》,对此做出了说明。
为保障应建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监护人可以在适龄儿童需要入学的当年7月份,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登记;8月中下旬,由基础教育科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协调安置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学上。报名材料包括:市中区户口簿、房产证、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期房业主子女不属
配建学校招生范畴
近日,市民王先生给本报反映,他购买了市中区阳光新路上某新建小区的一套住房,还没有交房,但孩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询问能否凭购房合同让孩子在小区配建学校内就读。
类似王先生的期房业主还有不少。针对此种情况,《市中区中小学入学及学籍管理工作须知》中对期房业主子女入学做出了相关规定:
期房业主因还未实际居住,其子女不属于新建小区配建学校招生范畴。因此,未能在当年招生报名前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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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入住业主 子女如何转学
三年前,夏女士购买了阳光新路上一套商品房,由于当年未交房,她给孩子在另一所学校报名上了学。如今,夏女士一家已经入住该小区,咨询能否把孩子转学至小区配建学校。
市中区教育局对此做出说明:新建学校一般仅在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如业主子女前期已在其他学校就读,后期实际入住该小区,学区内新建学校当年有相对应的年级,且该年级班额未满,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于当年的6月下旬至7月上旬直接到学校联系转学事宜,经学校核查、教育局批准后,可转入相应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允许转学。
据悉,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的基本操作流程: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条件审核—>转入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转入报告—>区教育局审批—>学校通知家长是否能办理转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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