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废物利用率明年要达到80%
2014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延伸阅读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聊城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的“十二五”规划。 
  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发展目标为,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和框架,建立起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科技支撑体系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核心的新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产业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方式不断优化,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明显降低。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绿色消费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各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有30家企业(园区)成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其中4家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到2015年,能源产出率达到1.07万元/吨标煤,比2010年(下同)提高20.4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6;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8%;城市建筑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适宜农村沼气用户普及率达到30%。
  “十二五”发展重点为,按照源头减量、过程循环、纵向延伸、横向耦合、系统复合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结合 “一五二” 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突出“工业、农业、服务业、园区、社会”五大重点领域。
  具体来说,将重点实施循环经济科技支撑、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经济能力建设五大工程。 
  此外,为保证完成规划目标,还制定了比较完备的保障措施,包括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搞好信息保障、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等。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聊城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协调议事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增强各级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落实循环经济表彰奖励制度和违法追究制度,完善循环经济激励约束体系。
     (记者 杨淑君)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