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2014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林宛宁(芝罘区)

  昨天晚上散步回来,我顺道去超市逛了逛。我走进超市的时候已经8点了,逛超市的人很少,超市的工作人员大多在打扫卫生。当我正在挑选葡萄的时候,看到一个大姐抱着一个西瓜放在了西瓜摊上,当时我以为她不要了给送回来了,但是大姐后面的动作让我很是惊讶。大姐把西瓜放下后,扭头往周围看了看,她这一眼让我不关注她都难,只见她揭下了西瓜上面的标价签,贴在了一个大西瓜上后大摇大摆地抱着去结账了,整个儿一偷梁换柱。仔细算算,那个大西瓜顶多比小西瓜多个七八斤,折合成人民币也就不到十块钱,如果收银员很仔细,算账的时候看出来西瓜重量不正确,那位大姐岂不是会非常尴尬?
  现实生活中,这类通过做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而获取微利的人不胜枚举,比如说把下水道盖偷走当废品卖的,又比如说把摆放在大街上的花草连盆带花捧回家的,再比如说在超市里进行偷梁换柱的,虽然这些不是十恶不赦的行为,但是却是道德缺失的表现。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讲的就是做人的道理,不能因为好事太小就不去做好事,更不能因为坏事很小就不太在乎而去做坏事,因为生活中小的不良习惯有可能酿成大的罪恶,而一个小小的善举可能在帮助别人的同时美丽整座城市。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