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工业园区设置独立安监机构
逐步淘汰安全风险高的企业
2014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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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王树勇)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的工业园区都要设置独立的安监机构。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时,德州市政府将工业园区安监机构建设、安监人员配备、装备仪器配备以及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
  据了解,全市范围内所有工业园区,都要求设置独立的安监机构。目前尚未设置安监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健全机构;前期在其他业务部门内设安监机构的,要尽快独立。安监机构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要在现有基础上,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工业园区内安全监管任务和发展需求,为工业园区配备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专职安监人员。要把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强、职业道德良好和具备相关专业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中来,并经执法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人员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加强工业园区安监队伍装备建设,务必做到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需要,能够专用。
  此外,近期,将对工业园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规违章作业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仍在生产经营和未履行“三同时”手续仍在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发展方式落后、安全风险高的企业要采取措施使其逐步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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