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名干部辞去行会兼职
涉及市直单位、驻枣单位29家
2014年08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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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8月24日讯(见习记者 孟令洋) 近日,枣庄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和管理。此次整顿活动涉及全市市管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79家,涉及市直单位、驻枣单位29家。
记者从枣庄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民政部门先后多次组织对兼职人员进行摸底核实,研究制定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共清理相关人员132人次,注销行业协会2家,撤销行业协会1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6家。
对现有兼职人员进行清理整顿,掌握了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情况:在市管、区(市)社会团体中兼职的县级以上干部共370人(其中市级23人,县级347人);1人兼1职的307人(其中市级18人,县级289人);1人兼多职的63人(其中市级5人,县级58人)。“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清理整顿,力争行业协会去行政化,公务人员和事业在编工作人员将不再兼职或任职。”负责此次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记者了解,在对现有兼职人员进行清理整顿中,其中1人兼1职的307人中,辞去兼职的227人;1人兼多职的63人中,辞去所有兼职的40人。
“为清理整顿在社会组织中兼、任职,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清理,并出台了一系列兼职(任职)要求。”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指出。《枣庄市加强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人员的规范和管理》的文件,重点强调了今后兼职(任职)要求,首先是县(处)级以上离退休领导干部一般不得举办各类社会团体。其次是县(处)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一般不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再次是自本次清理整顿之日起,适用范围内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3年内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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