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开展“文明美丽水城”整治
副市长任晓旺表示:按照“平、明、绿、美、净、齐”要求,提升城市容貌
2014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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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25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吕言亮) 25日,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了创建文明美丽水城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记者了解到,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平、明、绿、美、净、齐”6条正式标准,9月份起,市执法局将开展创建“文明美丽水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其中涉及拆违、取缔店外经营、河湖环境治理等多项工作。聊城市副市长任晓旺出席会议,并对专项整治提出了要求。 
  任晓旺表示,市委市政府马上要开展“文明美丽水城”建设行动,按照“平、明、绿、美、净、齐”的要求,提升城市容貌。“平”,就是道路要平整顺畅。近年来,聊城已经大规模地改造了城区和县城道路,要继续加快进度,搞好路面的硬化;“明”,就是灯光要流光溢彩,提升亮化档次;“绿”,就是绿化要生机盎然,只有形成一定的绿量,城市才能有生机、有活力,才能生态宜居;“美”,就是面貌要优美舒适,要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湖河周边、汽车站、火车站周边的改造提升,做到美观大气;“净”,就是环境要清洁卫生,要继续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各类建筑工地的整治;“齐”,就是市容要整齐划一,要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集中整顿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挂牌匾、占道经营等行为,特别是要严格管理城区学校、广场、市场周围及主干道两侧的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避免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同时,要加大各类牌匾、灯箱的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置,确保整齐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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