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信企业禁入市场
2014年08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宁8月26日讯(记者 于伟) 26日,记者从济宁市经信委获悉,全市将在规模以上企业范围内开展“诚实企业”活动,对失信企业,政府部门将向社会予以公布,对一年内有三次失信记录的企业及法人代表,依法实施市场禁入。
“企业失信成本过低,这就让很多企业失信后,仍能进入市场。”济宁市经信委企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银行信用有不良记录、环保标准不达标等都属企业失信行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失信企业,政府部门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商业银行则停止对其授信和开设新户,并被工商管理部门列入重点监管企业。
此外,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的失信记录或因失信有刑事记录的企业,政府部门将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施企业信用监控,对严重失信企业及法人代表实施市场禁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