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五种纠纷,找医调委要说法
青岛市医调委闭门大半年,有望近期开门
2014年08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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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调委工作流程。
制图:杨帅
本周8月26日讯(记者 杨林) 青岛的医院,患者今后申请调解医疗纠纷,将有专门的机构受理了。挂牌半年多的青岛市医调委有望近期开门,患者遇到因药品缺陷造成损害、医院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等5种情况时可找医调委。
今年1月,位于南京路215—102号的三层小楼悄然挂上“青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的牌子,不过至今这处办公室一直处于闭门状态。
26日,记者从青岛市卫计委获悉,青岛市医调委有望近期开门。记者探访发现,医调委办公室仍然大门紧闭,与前几次探访不同,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办公室内已经摆放好了绿植和办公用品,大门上贴的纸上印着医调委的工作时间。
据了解,医调委开门后,患者遇到5种情况可以来要求调解,分别是患者在诊疗护理时受到损害,医院有过错的,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没有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诊疗,医生没有及时说明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没有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护理任务,造成患者损害;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缺陷造成患者损害;医院违反有关诊疗护理规范;医院无过错,但发生了无法预料、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造成患者损害、患者提出补偿要求的。
医调委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消除误解、加深理解、达成谅解、妥善调解”的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医调委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能因为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调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青岛市市直医疗机构申请医疗纠纷,应该向青岛市医调委提出申请。
医调委接到咨询并决定受理后,要告知医患双方,随后调查核实认定责任,通过初次调解来协商赔偿,调解结果要通过司法确认。据了解,青岛市医调委依托青岛市法学、律师、医学等行业组织,建立了医疗纠纷专家咨询团,由120名医疗专家和120名律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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