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索要钱物,举报!
2014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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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考补训收费也有参照标准
  物价部门对补训收费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对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是:理论10元/学时,实操58元/学时,补训按照80%计收则为理论8元/学时,实操46.4元/学时。科目一补考收费标准为60元/次,科目二补考收费标准为120元/次,科目三补考收费标准为180元/次。
  对中途退学的,应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
教练员头上有了“金箍”
  当教练员向学员收费,要求学员吃请或休闲娱乐,收受学员财物或变相索要钱财物品,以考试名额、考试保过等为借口,变相向学员收取所谓“打点费”、“保证金”时,学员应拒绝交纳。并向驾校负责人投诉,也可直接向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779185。当教练员不文明施教,有不尊重学员等行为,学员可向驾校反映,更换教练员,也可以在自主选择教练员,并向驾校负责人投诉,也可直接向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77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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