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旁200米内卖食品须登记
摊贩用的米面油肉,从哪进货都得写清楚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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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生经常去零食店。(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钢 摄
     本报济南8月27日讯(记者 李钢) 今后,要想在学校周边200米内摆摊卖食品要先登记。27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的管理,我省要求,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都要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实名备案。
  尽管中小学还没开学,但记者走访省城多家中小学发现,校园外仍有部分零食店开业。根据规定,食品经营企业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而餐饮企业需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部分食品店和餐饮店并没有相关许可证。
  省食药监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店主多以此维持生计,全面取缔不现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里制定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办法。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将全部纳入规范、监管范围。首先,达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由县(市)区局办理的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也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悬挂在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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