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直系亲人去世违规大操大办将被追责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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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27日讯 近日,枣庄市出台了《枣庄市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5类需对党员、干部所在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
  《办法》明确指出了13条需对党员、干部本人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涉及到直系亲属去世后治丧扰民、违规土葬、大搞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同时,《办法》还明确规定了5类需对党员、干部所在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一是党员、干部去世后不按规定实行火葬或骨灰装棺再葬的,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二是违规收费默许土葬、借机敛财的,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搞假火化、虚报火化率、弄虚作假骗取殡改政绩的,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四是医院太平间管理失控、违规承包,借机向丧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要追究医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五是对殡仪车辆管理不到位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交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另据了解,《办法》规定:党员、干部有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机关按照职责要求作出责任追究决定。 (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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