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黑车还在用16年前的条例
济南不少黑车掉入监管空白,客管中心呼吁修改条例
2014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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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任磊磊 万兵      

  27日,济南客管中心紧急抽调稽查人员对火车站附近黑车进行查处,但是却一无所获。市民对非法营运车辆的反响非常强烈,多位专家受访时认为,管理黑车应变堵为疏,不应一阵风执法,更应建立长效机制。
  在济南客管中心副主任张建看来,上海的办法或可以借鉴。张建拿着一张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表示,“如果济南能有这样的《办法》,那我们执法就有法可依了,就太好了。”
  张建表示,目前济南在打击非法营运时,目前的法律不够健全,部分非法营运车辆又处于监管空白,从而导致监管难。他以三轮车举例,目前黑车运营中,三轮车占比很高,但是客管中心却管不了。因为这部分车辆未纳入客管中心的监管范畴。目前来说,机动三轮车由交警部门监管,电动三轮车监管没有相关规定。
  张建表示,上海新出台的《办法》中,明确了摩托车、三轮车、电动助力车等车辆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这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济南的管理办法依然是参照1998年8月14日由省人大通过的《济南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该条例已经难以满足执法要求。”
  “政府经常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来治理黑车,但是每次集中治理时,黑车能收敛一些,可是整治过后反弹也更严重。”山东黄金出租公司的刘师傅一语中的。
  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认为,政府要治理黑车,应该变堵为疏,建立相对合理的调控机制,从根本上改革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方式。政府应当适当放开出租车总量控制,在合理预测市场需求量的基础上加大出租车总量的投放,运用市场杠杆调节出租车和供需矛盾。只有通过合法取得适当增加出租车供给量,才有可能使乘客不乘坐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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