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新建小区堆放着大量的装修垃圾,物业清运需单独向业主收费。
本报记者 赵伟 摄
近日,市民王先生反映,新房装修前向物业公司交了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要装修检验完3个月后才能退还。王先生质疑这样的收费是否符合规定。物价部门称该收费合理,但金额多少需要协商,律师建议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交费。
本报见习记者 唐园园 范佳
保证金可约束
业主装修行为
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300元的垃圾清运费,让王先生对物业收费是否符合规定产生异议。26日,丽景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业主改变房屋的内外墙结构、水管线路等,而给其他住户造成影响。收取装修保证金可以适当约束业主的装修行为。
“业主装修完后,经过我们物业工程部验收没有造成破坏,我们将全额退还保证金。”对于装修完3个月后才能退还保证金的质疑,物业工作人员称,“协议上是这样规定的,不过实际上,为了方便业主,装修完10天后就可以过来办理退费手续。”
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装修时所交的保证金确实是合理的,是为了防止业主装修时对墙体造成破坏,属于押金性质。律师也称,押金出于保证建筑物公共部分不造成损害的目的是合理的,如果基于其他的目的是不合理的。而具体的保证金退还时间依据双方约定的期限,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应该产生滞纳金。
清运装修垃圾
不在物业费内
和王先生一样,很多市民也不明白装修垃圾转运费又是什么费?为什么交了物业费,还要交垃圾转运费?
“物业费中清扫卫生的部分,是指生活垃圾,装修带来的建筑垃圾不包括在内。”前述丽景苑物业工作人员解释道。“清理业主装修时产生的砖石、木料、油漆等垃圾,已超出了物业服务范围,所以要额外收费。”
据了解,原《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业主可自行清理装修垃圾,物业不得收费;也可委托物业清运,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过,该规定在2012年失去效力。新颁布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丽景苑物业负责人解释,不管小区内还是外面的垃圾回收处,处理的都是生活垃圾,业主自行处理的话,不能担保其不给市政垃圾造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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