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新规实行一月,莱芜高速交警严格巡查
娃娃涉险坐副驾,竟有20多例
本报记者郭延冉
2014年08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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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最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新规涉及了高速公路通行安全、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等内容,共计六章六十一条。其中,未满十二周岁禁止乘坐副驾驶、未满四周岁的儿童应配备儿童安全椅、高速路不高速处200元罚款、禁止大车违法占用左侧车道等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亮点内容,儿童安全出行方面的新规尤其受到重视。新规实施近一个月了,上高速的旅客对新规接受程度如何?日前,记者就此到国道205高速公路莱芜管理处莱芜东收费站进行了实地探访,并咨询了收费站工作人员及高速交警。
出行高峰一小时内
未见前排有娃
26日上午,记者来到莱芜东收费站。为方便观察,记者选择在人工发放通行卡的入口岗亭内。半个小时内,十辆车从此通过,但未见有未成年人坐在副驾驶位置,几辆载着儿童出行的车子内,孩子都坐在后排。
据了解,周末的上午是家长们带孩子出行的高峰时段。记者跟随工作人员在监控室调取了23日(上周六)上午9时至10时的监控资料。这个时段内共有130余辆汽车通过高速入口,在能辨别的情况下,记者与工作人员看到,仅有四辆车内载着儿童,且儿童都是坐在后排位置。从监控画面来看,前排副驾驶的位置比较清晰,未发现一例儿童坐副驾驶座的情况。
一月内少见前排坐娃,
交警以规劝为主
收费员许莉告诉记者,新规实施以来,很少有孩子坐在副驾位置。“周末载孩子出行的较多,最多时一天也就有一两例儿童坐在副驾驶上的情况。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及时规劝,让孩子换到后排坐。”许莉说。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莱芜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的相关工作人员,王姓交警称,新规实施以来在高速上的巡查中,治理的大车违法占用左侧道路情况较多,20多天内查处了800多起;相比之下,未满12岁儿童乘坐副驾驶仅发现20多例。“在未满12岁儿童坐副驾驶方面,新规中并未提到具体处罚细则,目前以规劝和批评教育为主。尤其是在服务区巡查时,发现此类情况就上前劝导教育。”
据国道205高管处工作人员马燕红介绍,自山东高速新规实施以来,公路、交警部门都很重视向司乘人员宣传,不但各收费站出入口处及服务区悬挂宣传条幅,路上的电子信息板也滚动播放新规内容,向司乘人员普及。记者看到,在该岗亭窗口下方,一块红底白字的牌子提醒“载儿童上高速,请为其配备安全座椅”。
儿童安全座椅
仍“不叫座”
上高速不乘坐副驾已经成为很多家长的共识,但“未满四周岁的儿童应配备儿童安全椅”在多数家长那里成为一纸空文。
记者在某大型超市内的儿童乐园随机采访了几名孩子家长,许多有驾驶经验的家长都表示知道儿童上高速不允许坐副驾驶位置的交通规则。“之前听说让小孩坐副驾会被拍下照来扣分,就挺注意的。再者觉得孩子坐那个位置确实不太安全。高速新规里增加这一条是好事。”陪女儿玩耍的市民吴女士说。但当问及是否在车中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时,她却摇了摇头。随后的采访中,6位受访家长仅有一位女士称买过儿童座椅,但用过几次就让它“下岗”了。“按理应该用的,但孩子不愿被‘绑’上面,平时也挺占空的,用了几次就拆掉了。女儿已经5岁了,等第二个宝贝出生了再用吧。”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女儿幼儿园的同学们几乎也没有用儿童安全座椅的。
记者电话联系了市里几家汽车装具店及汽车4S店,销售人员均表示因儿童安全座椅销路不好,店内无现货,可接受预订。“莱芜没形成用这种座椅的习惯,进货来也不好卖,后来干脆不进货了。有来咨询的客户我们就从济南那边订货,店内提供各种价位座椅的图册,供客户挑选。”一汽车装具店销售人员张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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