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每年3月底前制定好员工休假计划
2014年09月0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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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日讯(记者 张永斌) 日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全面推行。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充分考虑干部职工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要积极研究推动年休假计划的落实措施,全面推行“A、B角”工作制度,完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定期公布本单位年休假计划执行和调休情况,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
“A、B角”工作制度是指,在每个窗口、每个岗位,都设置两名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员A(即A角)为业务主办人员,对工作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B(即B角)为协办人员,对工作负次要责任。两人在工作中互为补充,A角离岗前,要交代好工作,B角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岗位职责。A角返岗后,B角把有关材料移交。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协同处理。
《通知》同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涵盖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年休假计划台帐,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的,要经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经过2次调休后仍无法在当年休假的,方可认定为符合“确因工作需要不安排休假”的条件,可申请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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