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非民用存量天然气暂未涨
物价部门:正在进行成本核算,涨幅不超0.4元/立方米
2014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1日讯(记者 李超) 淄博非民用存量天然气要涨价了。9月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物价部门正在进行成本核算,调价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将执行。
  近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并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市也将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从紧核定配气价格,车用气(含加气母站)销售价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价格肯定会上涨,具体涨多少要根据成本核算结果确定,但每立方米不会超过4角钱。”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是非民用燃气,根据规定,这次涨价不用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根据核算结果,出台调价方案,然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即可执行。而居民用气价格暂不做调整。
  据悉,天然气用气的对象主要是工业用户、工商用户、民用户。非居民用气主要是针对工厂、企业的用气以及商业的餐饮用气等。受本次调价影响最大的是工业用户以及出租车行业。“要是涨4角的话,我一个月的成本就要增加300元左右,这对司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张店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告诉记者。他认为,燃气涨价,出租车涨价势在必行。
  省物价局文件要求,要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对出租车行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淄博的出租车是否涨价要等调价方案出台后才能确定。“出租车调价涉及到很多方面,要开听证会,具体会不会涨价,要综合考虑。”
  我国于去年6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价格调整分三年实施,计划2015年到位。存量气、增量气分别定价,有利于建立天然气价格形成新机制,可缓解气荒,有利于下游用户合理有效利用天然气资源。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